清遠市清城區2017年度穩崗補貼開始申請
(2018年辦理2017年度的申報)
領取條件
1、 依法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 2017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提醒:2017年度清遠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35%)
只有符合以上兩個申領條件的工商登記注冊“企業”才能申領。換言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不適用穩崗補貼政策。
穩崗補貼標準
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領取時間
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前向城區社保局申請。
申報成功,何時領錢?
在申報當年10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企業提供的單位公帳上。
申報流程
(1) 申請企業需先到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wgbt.mohrss.gov.cn)進行實名制登記,并進行2017年度穩崗補貼申請。
(2)2018年6月30日前將《清遠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核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式3份交城區社保局保險關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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